新竹市日前産生一起疑似兒童受虐事宜,一名單親媽媽趁中秋假期,帶著大女兒去看由前夫照顧的兩個弟弟,沒想到看到只有三歲幼兒,全身赤裸站在陽台,不僅瘦成皮包骨,雙手還被束帶綁住,身上更遍及瘀傷,新竹地檢署在完成初步伐查以後,已對男童生父和同居女友核發告急護衛令,並見告限制其住居。
兒少受虐事件頻傳,是台灣的羞辱,對於國度未來的主人翁,珍愛兒童平安成長不但是國度、社會的責任,在立法院制定兒少法,內政部成立兒童局時,都曾一再宣示珍愛兒童少年的決心,但遺憾的是,兒虐事宜卻直線上升,顯示現行法令與體系體例都存在嚴重的缺失,包孕公部分救濟進場時候太慢、社工系統士氣降低,處所當局不正視兒虐案件等等。
進一步說,公部分的社工系統救濟,常常是虐兒事宜張揚開來才被動參與,但是對不幸的兒虐事務,預防固然重於後續救濟,而事後的教導、安設若未妥帖處理,很輕易造成二度傷害,這種情況與其指責社工,不如說是當局對兒虐事件關懷程度有待加強,包括警政、民政、教育及鄰里等第一線觸覺似乎不敷靈敏,很少傳遞,而社工一個人所負責的區域太大,也無法把握增添中的兒虐事務。
針對推動修法加強落實兒童權益的保障已是刻不容緩,也的確有其火急性,對於有加害兒少的虞犯應列入司法提防之列,立刻進行教導,並加重學校、村里鄰與社工單元的責任,最少第一次虐童事件産生後可連忙發現參與,別讓受虐兒童成為我國鮮明的印記!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4%BE%E8%A9%95-%E5%85%92%E8%99%90%E4%BA%8B%E4%BB%B6%E9%A0%BB%E5%82%B3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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